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Institute of Law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THU
博士班招生

博士班招生

博士班招生

系所班組 科技法律研究所
招生名額 3名(含在職生) 系所自訂報名條件
系所指定審查資料 1.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2.碩士論文、著作等
3.推薦書二封
4.研究計畫書(格式自訂)
5.學經歷表(格式自訂)
6.英文能力測驗證明
7.個人資料表(系所頁下載)
8.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其他語文能力測驗證明)

 

考試項目及成績計算 項目 錄取總成績計分比例 考試說明
初試:審查 50% 初試及格者始得參加複試。
複試:口試 50% 複試日期與地點:於本所網頁另行公告。
備註 應屆碩士班畢業生之論文著作得提交進行中之學位論文初稿,並附指導教授對論文完成之評估正本。
招生文件
  1. 招生手冊
  2. 個人資料表 (請自行下載
招生日程
  1. 日程依每年之招生公告為主
  2. 招生日程:約於每年4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