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Institute of Law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THU
碩士班招生

碩士班招生

碩士班招生

組別 甲組(科技專業組) 乙組(法律專業組)
入學管道 一般考試 碩士班甄試 碩士班甄試
招生名額 一般生10名 一般生5名 一般生10名
條件限制 限法律系以外科系畢業者報考。 限法律系以外科系畢業者報考。 限法律系所畢業;或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或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者報考。
初試科目 1.資料審查(線上審查)(40%)
2.筆試:文獻評析(含中文文獻及英文文獻)(60%)
資料審查(線上審查)(100%) 資料審查(線上審查)(100%)
複試科目 口試(100%) 口試(100%) 口試(100%)
成績計算 初試成績(60%)
複試成績(40%)
初試成績(50%)
複試成績(50%)
初試成績(50%)
複試成績(50%)
注意事項 1.複試:初試過者始得參加。
2.得參加複試之名額及其標準由所招生委員會視該年報考人數與初試成績決定 並公告之。
1.複試:初試過者始得參加。
2.得參加複試之名額及其標準由所招生委員會視該年報考人數與初試成績決定 並公告之
1.複試:初試過者始得參加。
2.得參加複試之名額及其標準由所招生委員會視該年報考人數與初試成績決定 並公告之。
線上審查必繳項目
  1. 大學歷年成績單(如有轉學者,亦須同時附上轉學前之歷年成績單)
  2. 推薦函2封(線上統一格式,請參考招生簡章釋例)
  3. 學習研究計畫書(格式自訂)
  4. 自傳(格式自訂)
  5. 個人資料表(系所網頁下載指定格式)
  6. 英語能力證明
線上審查選繳項目
  1. 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如:專題報告、著作、論文發表、其他語文能力證明、獎學金及其他獲獎資料證明、參加社團活動情形、證照、專利或發明、全國性競賽成績單、個人榮譽事蹟等)

※如必繳資料未繳齊者,會嚴重影響審查成績,須請考生自行負責。

招生文件
  1. 招生手冊
  2. 個人資料表 (請自行下載
招生日程
  1. 準確日程依每年招生簡章為主
  2. 甄試入學:約於每年10月辦理
  3. 考試入學:約於每年12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