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4
109學年度轉所申請公告
本所受理申請時間:109年5月19日起至6月16日截止
如欲申請轉所到科法所,申請資料請彙整成一份電子檔(.pdf 格式)於期限內Email到科法所信箱:lst@my.nthu.edu.tw ,信件主旨請寫:109學年度科法所轉系申請_OOO(姓名)
※以信箱時間為準,逾時不受理。
需繳交資料如下,請依序排列:
1.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 推薦信2 封
3. 學習研究計畫書
4. 自傳
5. 個人資料表(所網下載使用)
6. 其他有利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