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淳琦副教授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台大法律研究所公法組,其後獲教育部公費,於美國哈佛法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再赴英國研究智慧財產權與科技法。在英國期間,她先在倫敦政經學院「法律、人類學與社會」碩士班中,研究新科技與社會、法律的互動;再進入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商法研究中心的博士班,研究國際智慧財產權法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博士班期間獲教育部公費及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之博士論文獎學金。她的博士論文獲得罕見的最高級成績—口試委員一致同意「無條件、無須修改」直接通過。
除了學術表現外,她亦有豐富的律師實務經驗,曾在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擔任訴訟部律師,經手法商馬特拉公司與台北市捷運局的民事訴訟、全國第一件金管會接管保險業之行政訴訟等案件,也曾在明基友達集團的上市公司—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法務室律師及主管。其後更獨立執業,擔任科技公司、文化團體及知名藝術家等之法律顧問。她的研究興趣包含智慧財產權法、科技法、法律與人類學、公法、文化法。目前於本所教授國際智慧財產權法、營業秘密法、專利法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