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Institute of Law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THU
所務公告

2023.11.28

【徵才】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截止日:2024年1月31日)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截止日:2024年1月31日)

本所誠徵專任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一名(預計最快2024年8月起聘)
一、    資格:具有國內外法學博士學位,專長領域為民刑基礎法或科技法之跨學科研究。
二、    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1月31日,請自行評估郵寄時間。

三、    申請所需資料如下,請依序排列並提供紙本及電子檔(燒錄成光碟一份)
1.    個人履歷表(請以中文撰寫,內容需包含自傳專長領域擬應徵職級
2.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具校方證明可於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博士學位之證明文件)(持國外學歷者,需附上駐外館國外學歷驗證正本)
3.    推薦信函二封 (推薦函請推薦人郵寄至:30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台積館5樓542室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或以其任職機關之電子信箱逕行寄至本所公務信箱:lst@my.nthu.edu.tw。) 至2024年7月31日止,已在其他大學院校任職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歷達三年者,得免附推薦信函
4.    著作目錄
5.    曾於各大專校院教授之課程或可開授課程之教學大綱(含課程說明、指定用書、參考書籍、教學方式、教學進度、成績考核等)
6.    能支援本所及本校其他學程開設全英語授課者優先考慮,請附上英文課程內容說明(含課程概述、授課大綱及參考書目)
7.    五年內代表著作(學位論文或發表於有健全審查制度之國內外學術期刊論文)及其他參考著作一式五份,每篇皆需附上全文。送審著作請自行列出1~3篇為代表作(博士論文或其他已發表之著作)並列於最前方,其餘參考作以發表年份由近至遠依序排列
8.    其他助審資料(例如英語授課能力證明、英文發表紀錄、國際合作經驗、國內外獲獎紀錄)

四、    其他須知:
1.    採通訊報名,Email主旨請註明「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_OOO應聘資料」
2.    請備齊上述申請所需資料紙本寄至: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台積館5樓542室(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收)
3.    申請者紙本申請資料(包含著作)一式五份將全數由本所自行處理,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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